Page 54 - 中国领导科学电子杂志-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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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策 研 究
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落到实处
邓 联 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中的另一个创新之处在于,它不是巨细无遗、面面俱到
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 的谈论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而是抓大放小、
门设置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部分,反映 提纲挈领,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
了党中央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权力 策。
制约与监督的极端重要性。该部分不仅提出了一系列微 据新华社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由习近
观的、可操作的创新举措,而且还在宏观上、总体上对 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的最高
权力制约与监督进行了深化,突出表现在“坚持用制度 领导人首次担任全会文件起草组负责人,彰显了党中央
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这段表述言 “不‘十全大补’、不面面俱到”,文件起草组坚持“三
简意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同时也标志着 不写”,即一般性的举措不写、重复性的举措不写、纯
中央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认识在深化,昭示着当前一个 属发展性的举措不写。这意味着进入《决定》的内容具
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走向。 有很高的含金量。“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就是其一。《决定》精挑细选、删繁就简,把复杂问题
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具
简单化,突出“根本之策”,有利于实践的聚焦。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基于“制度”“人民”“阳光”的分析
1.基于“根本之策”的分析 《决定》不是狭隘地、简单地就制度论制度,而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
制度控权、制度反腐成为新时期我国加强权力制约和监 力在阳光下运行”一起作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
督的基本共识。但如何才能将桀骜不驯、专横强大的权 本之策”,既强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也强调“让
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 人民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者服务
衷一是。《决定》直面问题,指明了“把权力关进制度 于、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共同构成了三位
笼子的根本之策”,从“策”上也就是实现路径上回应 一体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了理论困惑和社会关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 在以往的文件中,“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
总得来说,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形 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均已出现过。但
而上”走向“形而下”,有利于从理念问题、思想问题 它们并不是出现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语境中。在
转变为现实问题、实践问题。 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坚持了“用制度
权力制约和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整合社 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
会上的各种资源,借鉴吸收各学科相关理论研究成果, 下运行”三者的统一。三位一体的根本之策,内容丰
需要通盘考虑,统筹规划,不能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 满,涵盖全面,寓意深刻,符合反腐倡廉工作的一般规
把抓,更不能本末倒置。同以往的表述相比,《决定》 律,契合我国反腐倡廉实际,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了
52 中国领导科学 2014年第4期
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落到实处
邓 联 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中的另一个创新之处在于,它不是巨细无遗、面面俱到
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 的谈论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而是抓大放小、
门设置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部分,反映 提纲挈领,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
了党中央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权力 策。
制约与监督的极端重要性。该部分不仅提出了一系列微 据新华社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由习近
观的、可操作的创新举措,而且还在宏观上、总体上对 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的最高
权力制约与监督进行了深化,突出表现在“坚持用制度 领导人首次担任全会文件起草组负责人,彰显了党中央
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这段表述言 “不‘十全大补’、不面面俱到”,文件起草组坚持“三
简意赅,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同时也标志着 不写”,即一般性的举措不写、重复性的举措不写、纯
中央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认识在深化,昭示着当前一个 属发展性的举措不写。这意味着进入《决定》的内容具
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走向。 有很高的含金量。“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就是其一。《决定》精挑细选、删繁就简,把复杂问题
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具
简单化,突出“根本之策”,有利于实践的聚焦。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基于“制度”“人民”“阳光”的分析
1.基于“根本之策”的分析 《决定》不是狭隘地、简单地就制度论制度,而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
制度控权、制度反腐成为新时期我国加强权力制约和监 力在阳光下运行”一起作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
督的基本共识。但如何才能将桀骜不驯、专横强大的权 本之策”,既强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也强调“让
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 人民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者服务
衷一是。《决定》直面问题,指明了“把权力关进制度 于、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共同构成了三位
笼子的根本之策”,从“策”上也就是实现路径上回应 一体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了理论困惑和社会关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 在以往的文件中,“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
总得来说,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形 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均已出现过。但
而上”走向“形而下”,有利于从理念问题、思想问题 它们并不是出现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语境中。在
转变为现实问题、实践问题。 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决定》坚持了“用制度
权力制约和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整合社 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与“让权力在阳光
会上的各种资源,借鉴吸收各学科相关理论研究成果, 下运行”三者的统一。三位一体的根本之策,内容丰
需要通盘考虑,统筹规划,不能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 满,涵盖全面,寓意深刻,符合反腐倡廉工作的一般规
把抓,更不能本末倒置。同以往的表述相比,《决定》 律,契合我国反腐倡廉实际,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了
52 中国领导科学 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