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中国领导科学电子杂志-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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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策 研 究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关
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
反恐亟须立法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这是《决定》又一个创新点与亮点,丰富 当前,恐怖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化的暴力犯罪活
和发展了之前关于改革目标的表述。毛泽东同志在建国 动,从恐怖组织人员的构成、资金的流动到舆论宣传、
后曾经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 袭击目标,都呈现出国际化态势,因而反恐不是关起国
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 门能解决的,必须进行密切有效的国际合作。这就要
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 求,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反恐措施必须有法可依。目
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 前,英国、美国等国家都有较为完备的反恐法,成为这
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 几十年过去了,毛泽东同志 些国家反恐的重要武器。
“治国就是治吏”的论断仍然闪烁着真理的光芒,引人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几乎总会听
深思,给人启发。治吏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 到来自一些国家的“杂音”,一些标榜自由、民主、人
键所在与必由之路,不可回避,不可逾越。 权的政府,面对发生在我国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面对
治吏现代化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少包括以下三 无辜平民惨遭杀戮的事实,总是习惯性地得出“中国政
个方面:一方面,在治吏的手段也就是“用什么”治吏 府制造了暴力流血事件”“民族压迫”等颠倒黑白的结
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治吏上的关 论,这一方面充分证明这些政府的虚伪,另一方面也告
键性作用;另一方面,在治吏的内容也就是“治什么” 诉我们要尽快建立我们自己的反恐法律体系,为打击恐
方面,需要更加强调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盯官员的权 怖主义的利剑配上法律的剑鞘。反恐法律体系的建立,
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再一方面,在治吏的主体也就 既要有实践的要求,还要有学术的支撑,因为反恐必将
是“谁治吏”方面,需要更加凸显作为官员衣食父母的 涉及民族、宗教、人权、社会政策管理等复杂问题,这
人民的作用,让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让人民赋予 些问题如果不能在学理上厘清,制定出的法律就很难站
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三个方面各有侧重,同时 住脚。
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目前,我国对反恐的学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不
里”。因此,《决定》首次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 足以支撑法律体系的构建。我国应加大对反恐理论研究
根本之策”,并清楚规定其中的三个要素——坚持用制 人才的培养,加强反恐学术研究,进入国际反恐主流学
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术语境,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反恐
行,体现了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 法,为反恐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决定》也不例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落实好“把
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1日 张驰/文)
(本文作者: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校副校长)
责任编辑:张 晨
中国领导科学 2014年第4期 55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关
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
反恐亟须立法
《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这是《决定》又一个创新点与亮点,丰富 当前,恐怖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化的暴力犯罪活
和发展了之前关于改革目标的表述。毛泽东同志在建国 动,从恐怖组织人员的构成、资金的流动到舆论宣传、
后曾经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 袭击目标,都呈现出国际化态势,因而反恐不是关起国
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 门能解决的,必须进行密切有效的国际合作。这就要
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 求,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反恐措施必须有法可依。目
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 前,英国、美国等国家都有较为完备的反恐法,成为这
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 几十年过去了,毛泽东同志 些国家反恐的重要武器。
“治国就是治吏”的论断仍然闪烁着真理的光芒,引人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几乎总会听
深思,给人启发。治吏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 到来自一些国家的“杂音”,一些标榜自由、民主、人
键所在与必由之路,不可回避,不可逾越。 权的政府,面对发生在我国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面对
治吏现代化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少包括以下三 无辜平民惨遭杀戮的事实,总是习惯性地得出“中国政
个方面:一方面,在治吏的手段也就是“用什么”治吏 府制造了暴力流血事件”“民族压迫”等颠倒黑白的结
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治吏上的关 论,这一方面充分证明这些政府的虚伪,另一方面也告
键性作用;另一方面,在治吏的内容也就是“治什么” 诉我们要尽快建立我们自己的反恐法律体系,为打击恐
方面,需要更加强调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盯官员的权 怖主义的利剑配上法律的剑鞘。反恐法律体系的建立,
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再一方面,在治吏的主体也就 既要有实践的要求,还要有学术的支撑,因为反恐必将
是“谁治吏”方面,需要更加凸显作为官员衣食父母的 涉及民族、宗教、人权、社会政策管理等复杂问题,这
人民的作用,让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让人民赋予 些问题如果不能在学理上厘清,制定出的法律就很难站
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三个方面各有侧重,同时 住脚。
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目前,我国对反恐的学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不
里”。因此,《决定》首次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 足以支撑法律体系的构建。我国应加大对反恐理论研究
根本之策”,并清楚规定其中的三个要素——坚持用制 人才的培养,加强反恐学术研究,进入国际反恐主流学
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术语境,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反恐
行,体现了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 法,为反恐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决定》也不例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落实好“把
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1日 张驰/文)
(本文作者: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校副校长)
责任编辑:张 晨
中国领导科学 2014年第4期 55